记者今天(16日)获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是11月16日。
《条例》聚焦当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大问题,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职责不清、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管理不严、食品安全信息少等薄弱环节做出了系统规定。 《规定》旨在通过明确平台与第三方组织、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配送单位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和权限界限,细化要求,有效防范“幽灵外卖”现象。对平台的业务资质审核、日常监测和现场检查、在线餐饮服务商发展信息等进行监督。
《条例》明确,平台提供者必须建立健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明确不同主体之间的食品安全责任,做好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抽查和监管工作。在线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推行“互联网+明厨明灶”。
《规定》明确了“一证一店”的经营模式。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使用同一经营资质在同一平台开设多个网络商店。明确平台提供者的信息披露要求。平台提供者必须持续公开其经营资质。网上商店的招牌名称必须与商家的招牌名称一致物理商店。取餐地址与经营资质中注明的经营地点相对应。同时,为“禁止堂食”商户添加专属标识,并设置展示位置和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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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片人/王源 总编辑/杜贤瀚
央视记者/李晶晶
编辑/隋银行